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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成員
本公司提倡且尊重董事多元化政策,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並以男女性董事席次均達三分之一( 即 33% )為目標,以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結構之健全發展,進而提升公司整體表現。董事會成員之選任以用人唯才為原則,成員具備跨產業領域之多元互補能力,包含基本組成(如年齡、性別等)、各種產業經驗及技能(科技、投資、會計、法律、國際貿易等),及經營管理、營運判斷、領導決策與危機處理等能力。為強化董事會職能以達到公司治理目標,本公司之「公司治理守則」第20條載明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
- 現任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:
|
多元化核心
/
董事姓名
|
基本組成 | 產業經驗 | 專業能力 | ||||||||||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國籍 | 性別 | 具有員工身分 | 年齡 |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| |||||||||||||
| 41-50歲 | 51-60歲 | 61-70歲 | 70歲以上 | 3年以下 | 3-6年 | 公司業務 | 財務 | 會計 | 商務 | 法務 | 會計 | 法律 | 大專院校講師 | ||||
| 秦家騏 | 台灣 | 男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|
| 陳有諒 | 台灣 | 男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|
| 葉培城 | 台灣 | 男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|
| 蔡佳璋 | 台灣 | 男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||
| 吳佳蓉 | 台灣 | 女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|
| 吳怡穎 | 台灣 | 女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|
| 陳淑姿 | 台灣 | 女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||||||
- 現任個別董事多元化核心專長項目如下,本公司設定目標為各項專長至少2席:
| 姓名 | 學經歷 | 權責 | 營運判斷 |
會計及
財務分析
|
經營管理 | 危機處理 | 產業知識 | 國際市場觀 | 領導能力 | 決策能力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秦家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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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陳有諒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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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| 葉培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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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
| 蔡佳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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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
| 吳佳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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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
| 吳怡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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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||||
| 陳淑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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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| ✓ | ✓ | ✓ | ✓ |
本公司董事會組成結構占比分別為:本國籍100%,獨立董事43%,女性董事43%。董事成員年齡分布廣,計有三位董事年齡位於41-50歲,一位董事年齡位於51-60歲,二位董事年齡位於61-70歲,一位董事年齡位於70歲以上;符合公司所設性別佔比(33%)及各項專長席次(至少2席)目標。
本公司董事多元化面向、互補及落實情形已包括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所載明之標準,未來視董事會運作及公司營運發展需求,適時增修多元化政策,包含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、專業知識與技能等二大面向之標準,以確保董事會成員具備執行職務所具備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
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
- 本公司董事選任應依據「公司章程」採候選人提名制度;於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已明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就公司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多元化方針,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、專業知識技能等兩大面向之標準。
- 本公司之董事會結構,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,衡酌實務運作需要而定,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,並以男女性董事席次均達三分之一(即 33%)為目標;於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明定有如下規範:
-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。
-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,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。
- 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不宜由同一人擔任。
- 本公司持續進行之董事繼任計畫,以下列標準建置董事人選資料庫:
- 誠信、負責、創新並具決策力,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具備有助於公司經營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。
- 具有與本公司所營業務相關的產業經驗。
- 預期該成員之加入,能為公司持續提供一個有效、協同、多元性且符合公司需求的董事會。
- 整體董事會應具備之能力需包含營運判斷、會計及財務分析、經營管理、危機處理、產業知識、國際市場觀、領導能力、決策能力。
- 本公司訂定董事候選人名單甄選過程皆須符合資格審查與相關規範,以確保當董事席次產生空缺或規劃增加時,能有效鑑別及選出合適的新任董事人選。
- 本公司同時明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藉由對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,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控、職責認知、營運之參與、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、專業職能與進修及內部控制等,以確認董事會運作有效,與評定董事績效表現,以作為日後遴選董事之參考。
